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RQFII登场 相关扣税安排仍有欠清晰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1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供港人以“人仔”(注:香港对人民币的叫法)投资内地债市及股市的RQFII基金火速登场,但相关扣税安排仍有欠清晰,部分RQFII基金明言要先行扣税,这恐会削弱基金的资产价值。

  海通及汇添富的RQFII基金今天抢先开售,但基金是否要跟足内地税例扣税,抑或香港投资者可根据两地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而享有税务宽免,尚未有明确答案。

  对于“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是否可应用在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额度)产品,仍有待港府方面回复。

  今天开卖的汇添富人民币债券基金,在说明书中指出,基金经理拟为子基金因出售投资工具所得的变现资本增值总额,提取10%作拨备。汇添富资产管理发言人回应说,目前有关RQFII税项的具体规则尚未公布,作出拨备是基于内地税务顾问建议,基金会先行于盈利部分中扣取有关税项,但他补充,若具体法规公布后,基金预先扣取的金额高于税务要求,基金会将余额拨回基金资产中。

  海通国际业务发展副总监解正阳亦表示,根据内地税法,基金投资国债以外的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均需上缴10%税款,RQFII亦要遵守同样规定。

  香港与内地在2006年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根据协议第十条,“如果股息受益人是另一方居民(即香港),股息总额为10%,投资债券所得的利息税,则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不过,有关条款是否可应用在RQFII基金产品,则没有明确答案。

  有基金经理指出,内地尚未就RQFII基金颁布明确税例,他们倾向先行预扣。有银行界人士亦称,机构投资内地银行债市的税务安排,一直没有清晰指引。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李中国

热词:

  • RQFII
  • 扣税
  • 基金产品
  • 双重征税
  • 星岛日报
  • 基金资产
  • 机构投资
  • 海通
  • 基金经理
  • 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