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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祥 实习生 李佳思 通讯员 吕建)岳阳临湘市的李先生有个习惯:喜欢在个人物品上留暗记,甚至自家防盗门上也会写个小字。去年12月,这个习惯让他意外找回了丢失物品。小偷被抓后,警方讯问发现他是个作案多次的惯偷。2012年1月9日,临湘市检察院对小偷方桃某执行逮捕。
2011年12月1日下午, 做防盗门生意的李先生离家几日后回来,发现自家大门被撬开,一扇刚做好的不锈钢防盗门被人搬走了,连同切割机、手磨机、焊丝等,合计损失3800元。李先生赶紧报案。
李先生报案后的第二天下午,李的朋友胡某在该市乘风乡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载着一扇不锈钢门停在公路上。胡某在不锈钢门的右上方某隐蔽处发现一个米粒大小的“5”字,遂打电话给李先生。原来,李先生喜欢在较为贵重或自己喜欢的物品上做暗记,他被盗的不锈钢门一隐蔽处就留有一个米粒大小的“5”字。
李先生得知后立即赶到城东派出所,将有关情况向民警详细报告。李配合民警将盗窃嫌疑人方某抓获归案。
方某供认盗窃李先生家的事实后,民警又深入到临湘市区、桃林镇及周边地区,广泛调查多处废品收购点。获取了方某于2011年9月的一天晚上,仅以300元的廉价向临湘市长塘镇雷某废品收购点销售一台价值4000多元的红色二轮摩托车的关键证据。
2011年12月8日,方某又交代了自己自2011年7月至11月,窜至临湘市城区、桃林镇、忠防镇等地,采取撬锁、电路线搭火等方式盗窃他人二轮摩托车7辆、涉案价值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据方某交代,其所盗的七台摩托车全作300至360元不等的价格销给了临湘市城区、桃林、忠防、长塘等地的雷某等四家废品收购点。目前,警方已追回摩托车4台。另据方某交代,他所盗物质销赃所得的3千多元全部用来泡网吧、玩游戏机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