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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沈阳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沈阳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6日(正月十五),共计22天。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排查整治、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因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
【限放区域】本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
【禁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等交通枢纽;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周边距离100米范围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台;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城市绿地等13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