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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赵莹)刘小姐的宠物狗被轿车撞成重伤,她将撞伤自家“宝贝”的肇事者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养犬人刘小姐自称,她带着自家的博美犬在小区里散步,被王女士驾车撞成重伤。考虑到当时王女士有急事要办,也承诺承担小狗的后续治疗费用,刘小姐就让对方先走了。刘小姐说,事后王女士却不愿兑现承诺。刘小姐已经养狗近7年,小狗已经成了他们一家的精神寄托,按照刘小姐的计算,小狗出事后,她家的直接损失已经近万元。
然而,被告王女士说,刘小姐的狗根本不值那么多钱。事发时,小狗没有系狗链,撞到了她的车上,而非她开车撞狗。事发时,为了尽快离开,她已经支付了几百元赔偿。她认为刘小姐是在讹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