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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1月10日讯 2011年发生的多起校车事故为校车安全敲响了警钟。从我省调研情况看,校车管理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李晓陵委员认为,我省有必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
李晓陵说,目前我省在校车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以哈尔滨市为例,多数中小学没有设置合理化运营的校车,现有运营的校车多以私人或私营企业为主,与学校签订承包协议,由于运营车辆多以营利为目的,普遍存在服务不规范、收费价格高、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校车的安全技术条件与资质、驾驶员的资格等也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李晓陵委员认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要像解决安居工程一样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由于校车涉及交通、教育等多个部门的协调,李晓陵建议政府要加强对校车的统一监管。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校车管理实施办法,并通过合理利用现有的公共交通资源和区域规划,考虑和协调好区域内各学校关系。全省中小学专用校车应作为客运特种车辆来管理,对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专用校车由各地运管部门核发“校车准运证”,在该证上注明驾驶人姓名、联系电话,做到一车一名固定驾驶员,统一悬挂校车标牌。各学校还应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校车管理制度,实现校车车型统一、标识统一、安全配置统一。李晓陵建议全省各地校车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各地政府统一购买,校车费用不得转嫁给学校和家长。车辆由公交公司或客运公司全权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校车公司。对专用校车,交通、交警部门免收或减收运输管理、客运建设基金、综合性能检测、牌照办理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