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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月7日讯(记者 董雷 实习生 易征洋 通讯员 唐玉萍)今日,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如何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和征地补偿费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问题的批复”听证会在长沙举行。这也是省人口计生委第一次针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和征地补偿费问题,召开听证会。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芙蓉,省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彭振国,省纪委行政效能监督室、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负责人及17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并发言。参加听证会的17名群众代表,由法律专业人士1人,乡村干部6人和农民10人组成。其中独生子女家庭代表11人,非独生子女家庭代表6人。
听证会围绕“增加一人份额”如何具体执行这一主题,根据4种特殊情况分类提出了7种执行方案供代表讨论。例如,对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均健在,但户口不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情况,提出了将独生子女家庭以父母、子女3人来计算,3人户口均在的享受“增加一人份额”、2人户口在的增加2/3人份额、1人户口在的增加1/3人份额;只考虑独生子女父母,他们的户口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享受“增加一人份额”、1人户口在的享受1/2人份额;独生子女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在父母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增加一人份额”待遇,但须向双方户籍地提出书面声明,并签订协议。
听证会各位代表踊跃发言,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来自湘潭某乡镇的代表张亮军提出,在政策具体落实到农村时,应该考虑对父母双方没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独生子女家庭,给予1/3的奖励。有代表另外补充到,针对因子女参军、读大学而造成户口迁移的情况,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也应该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在听了各位听证代表的发言后,对于代表们更为关注的政策落实问题,省人口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彭振国,将对各地如何抓好“增加一人份额”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人民群众将更多的从这一政策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