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正义网广西1月9日电(通讯员 龙海玲 黎晓晴)近日,广西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对在乡镇房屋立面改造工程中收受好处费10万元涉嫌受贿罪的黄某提起公诉。
现年37岁的黄某系阳朔县某乡镇人大副主席,其于2009年10月开始负责分管阳朔县某乡镇的国土、村规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负责该乡镇的高速公路、沿桂阳高速公路房屋立面改造工程。2011年春节前的一天,黄某告诉其妻子,承包该乡镇房屋立面改造工程的老板苏某为感谢其在承包工程中给予的关照,准备送钱给其。为接受这笔钱,黄某叫妻子到阳朔县农业银行先开设一个账户。2011年2月1日,苏某按黄某提供的账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万元存到该账户。事后黄某怕事情败露,让妻子补写了一张借款10万元的借条给苏某,以掩盖其非法收受他人钱财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