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宁海关签署协调配合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2: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新华网广西频道1月10日电(记者程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南宁海关9日在南宁签署《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走私犯罪的协调配合备忘录》。

  双方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宁海关签署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走私犯罪的协调配合备忘录,是广西检察系统和南宁关区各海关单位加强交流与协调配合、促进共同发展、增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互动工作新模式的一件大事,对实现和谐司法和依法行政目标,必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根据该《备忘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南宁海关将在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走私犯罪的工作中,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协调配合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协调、检察建议、学习交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互动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的司法和执法环境,为广西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充分肯定广西检察机关和南宁海关在维护广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希望双方以此次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共同构建良好的司法和执法环境,携手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完)

热词:

  • 备忘录
  • 人民检察院
  • 海关
  • 构建和谐
  • 协调配合
  • 预防职务犯罪
  • 南宁
  • 走私犯罪
  • 签署
  • 刑事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