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青岛小微企业将免征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数字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介绍,本次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我市工商部门征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税务部门征收的税务发票工本费、质检部门征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征收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征收的土地登记费、交通部门征收的 《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农机管理部门征收的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等。免征对象为我市小型和微型企业,具体认定按照省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本次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免征后,预计未来3年共可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直接减负1.8亿元,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报记者 何 君)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热词: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免征
  • 我市
  • 小微
  • 登记费
  • 九二
  • 汽车客货运单据
  • 阳光连线
  • ATA单证册
  • 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