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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5日,大庆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大庆居民杨某报警称在互联网上因炒股被骗43.831万元。2011年4月的一天,一名自称是广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女子董捷给杨某打电话称:只要交纳5000元会员费,即可成为其公司会员,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可享受公司炒股咨询。此后,“董捷”及自称是公司炒股操盘手的“郑光翔”、助理“小田”经常打电话或通过QQ与杨某联系,随着逐渐熟悉了解,杨某产生了入会想法。
5月13日,按照对方提示,杨某向其提供的工行银行黄小梅卡号内汇入3800元入会款(优惠1200元),并随后通过传真与对方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和赔付合同。5月16日、18日“郑光翔”先后提供3只股票,杨某买后赔款2万余元,很生气,郑让其耐心等待获利后再出手。期间,董捷打电话再次向杨某介绍了一个高回报炒股项目,劝杨某与“郑光翔”一起合作赚钱。杨某表示同意后,于6月3日向工商银行黄小梅卡号汇入2万元,6月7日、13日分别获得炒股分红1642元、1376元,并收取本金1万元,另1万元当作保证金。随后,杨某以8万元至2万元不等,分若干次向上述卡号内汇款共计42万余元,期间未收到对方分红钱。7月11日,杨某接到一自称是省检察院打来的电话,说要调查杨某老公张某贪污受贿情况,杨没有理睬对方。7月13日上午10时许,“郑光翔”给杨某打电话称:张某贪污的事已经牵扯了公司利益,为避免被牵连,暂时不要联系了。随后,杨某通过电话或QQ都无法联系到对方,发觉被骗遂到萨尔图公安分局报案。
经警方认真排查初步确任犯罪嫌疑人在广州市,专案组立即赴广州开展落地查证工作。在广州警方的大力协助在,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犯罪嫌疑人蓝某迫于警方追捕的强大攻势,于2011年8月20日,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投案自首。至此,此案告破,受害人被骗钱款43.831万元全部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