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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签署2012年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0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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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广州1月9日电 (索有为 王宝莲)9日,粤港合作第十七次工作会议在香港举行,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与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瑞麟代表粤港签署《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据悉,2011年,粤港两地在经济、社会、民生等各领域合作更加紧密,成效显著。

  据介绍,2011年,CEPA补充协议八正式签署,其中有6项政策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广州和佛山电子口岸通过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去年交易货物总额平均每季度增长65%;去年广东赴香港游客1984.5万人次、增长25.91%;个体工商户和标准认证等领域都有新进展。

  金融业合作方面,港资银行异地支行发展迅猛,东亚、汇丰、恒生等5家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21家异地支行;截至去年11月,港资银行在粤设立营业性机构109家,总资产达2460亿元,全省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6万多笔,总金额8705亿元,占全国结算总量30%以上。

  去年,广东先后出台了支持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和稳定发展的30条政策措施,帮助港资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实现稳定发展。去年1至11月粤港进出口贸易额(含转口)达4799.9亿美元、增长16.8%。

  此外,广深港高速铁路广州南站至深圳北站段正式通车运营,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前海、南沙开发建设进展顺利,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有了明显推进。

  根据《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部署,下一阶段粤港双方将落实CEPA和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深化金融业合作,推进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及科技创新和社会民生领域的合作。同时抓好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及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速铁路等重点合作区域及项目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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