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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卫生部门核准30家医院代办陆客来台健检医美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1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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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台北1月9日电(记者 董会峰陈悦)台湾“卫生署”9日核准30家医院可直接以“健检医美”名义,代为申请大陆民众来台健检医美。

  台“卫生署”医事处科长陈真慧表示,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规定,“卫生署”9日正式公布核可从事健康检查及医学美容的30家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以“健检医美”名义,向“移民署”代为申请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进行健检医美。

  陈真慧表示,这30家医院包括台大医院、台北荣民总医院、台中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振兴医院、中山医院等。

  另外也配合陆客需求,准许增加3天的停留时间,让他们可以在台短期旅游及消费购物,一次来台最长可以停留15天展开健检医美行程。

  从2009年起致力推动大陆人士来台健检的新光医院健康管理公司总经理洪子仁,9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大陆及港澳民众来台旅游顺道进行健康检查或医学美容已有起色,推估去年为台湾业者带来的收益达1亿元新台币;台湾行政、卫生主管部门修正办法,是一个重要进展,大陆民众来台健检、医美,可以通过30家正规医院代为提交资料申请入台许可证,预料商机会成倍扩大。

  不过,洪子仁也指出,开放只是第一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台湾官方和民间机构应主动出击,赴大陆主要城市推介,打响台湾健检、医美品牌,以培育成熟的消费市场。

  台湾海峡两岸医事交流协会健康促进与产业发展委员会主委林承箕对中新社记者表示,当今社会,民众从被动看病渐趋重视预防医学,开放大陆同胞来台进行健检、医美,方向正确,是一件好事。他建议当局在开放大陆人士来台体验高档健检、医美的同时,允许有财力的企业家或医疗机构,在台湾投资设立健康检查中心。

  去年12月,台湾“行政院”颁布“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修正案内容,开放大陆民众到台健检与医学美容,自今年元旦生效。新光医院本月2日率先向台“移民署”送件,预计最快可在2月中旬接待26名大陆沈阳民众,来台进行7天6夜的健检行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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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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