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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1月9日电(通讯员 李诗灿 谢晓琴 张银兰)近日,福建省建瓯市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当地发生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何竹荣(30岁)、叶金兴(46岁)、郭武夷(38岁)、刘运全(30岁)、何伟(25)等5人系福建籍犯罪嫌疑人,李云亮(55岁)、曾令喜(47岁)、李昌俊(18岁)、张腊玉(女,46岁)、杨银花(女,41岁)、郭爱梅(女,41岁)等6人系贵州籍犯罪嫌疑人,谢永正(47岁)、熊明强(46岁)等2人系湖北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1年10月底,犯罪嫌疑人张有福(云霄籍,在逃)、“高辉”(身份不清)等二人出资20万,与犯罪嫌疑人何竹荣、谢万华、叶金兴等三人出资15万,共同生产销售假烟。他们先后在建瓯市东峰镇、南雅镇境内开办假烟工厂,通过租赁厂房、购买设备原料、招聘人员进行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的生产、销售,从中赚取高额利润。在分工上,犯罪嫌疑人何竹荣负责租赁厂房,犯罪嫌疑人张有福负责购进设备、原料及产品销售,犯罪嫌疑人李云亮、郭武夷负责工厂管理,犯罪嫌疑人谢永正、熊明强提供生产技术,犯罪嫌疑人刘运全、何伟负责工厂望风,犯罪嫌疑人曾令喜、李昌俊、张腊玉、杨银花、郭爱梅负责具体生产工作。
本案因群众举报案发,2011年11月28日,警方在建瓯市南雅镇新村八仙自然村查获假烟生产窝点。案发时,查扣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108件,查获卷烟卷接机组设备一套及部分卷烟生产原料等,涉案总金额高达98.59902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