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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公务用枪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1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平安龙江网 【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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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龙江网讯 春节前夕,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工作,严防枪支弹药丢失、被盗(枪)及滥用枪支案(事)件的发生,确保配枪单位及民警不发生涉枪违法违纪问题,确保社会治安的绝对安全。

  该局要求各配枪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把枪支弹药管住管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枪支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枪支管理制度,加强对配枪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不发生涉枪违法违纪问题。

  各配枪部门一把手要加强对配枪人员的监管力度,及时跟踪掌握配枪人员的思想状况及现实表现。对特权思想严重、自身心理素质差、同志关系紧张、家庭矛盾突出、债务纠纷缠身、经常酗酒闹事、因刑事犯罪或违法违纪被调查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局党委,取消其配枪资格。

  同时,严格落实枪支交接、存取、使用制度。

  一是各配枪单位所使用的枪支是值班执勤所用的枪支,不准民警将枪支带回家中,认真做好枪支交接并有登记交接人签字;

  二是配枪民警在配带使用枪支时,要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随枪配带枪纲枪套,保证不发生涉枪违法违纪案件;

  三是遇到重大案件用枪时各单位领导请示主管枪支局长,并填写《枪支弹药领用出库审批单》领导审批签字才能发放枪支弹药;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

  各配枪单位一把手是枪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枪支管理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要把每一支枪每一发子弹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凡是出现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公务用枪被盗、被抢、丢失、滥用等案(事)件的,一律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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