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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上调石油“暴利税”起征点值得商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10: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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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5日,中国石化收到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依据通知,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55美元。此前,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为40美元,而据中信证券计算,若起征点提高10美元,中石化与中石油将少交311亿元的税。(1月6日《新京报》)

  石油特别收益金也就是人们俗称的“暴利税”。起征点上调10美元,两大巨头就能少交“暴利税”311亿。现在,起征点一下子上调了15美元,那么,两大巨头少交的“暴利税”将超过460亿元。

  460亿元是个什么概念?它是一个欠发达省份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总和,也是全国绝大多数地级市一年的财政总收入,还相当于部分央企一年的营业收入总额。

  有资料显示,起征点上调以后,中石油的利润将增加16%以上,中石化和中海油的利润也将增加10%左右。也就是说,石油巨头在原本就已经暴利横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暴利空间,进而增加暴利收入,装扮经营业绩。最终,这也将为这些垄断企业继续维持高收入、高福利、高浪费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

  上调石油企业“暴利税”起征点的理由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资源税改革,即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使得油企的纳税额有了一定幅度的增加;二是原油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上涨,已由出台“暴利税”政策时的20美元/桶上涨到目前的近100美元/桶,再按40美元/桶征收“暴利税”不合理;三是人工成本等费用增加,40美元/桶已不存在暴利。

  这些理由看起来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似乎又不太充分,颇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开征“暴利税”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增加对下游行业和弱势消费群体的补贴,平衡社会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缓和公众对垄断企业的心理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就算资源税改革和原油价格上涨给石油巨头带来了一些“不公”,与垄断企业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控制形成的“不公”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根本没有必要为了垄断企业的局部利益而伤害整个社会的公平环境和公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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