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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受审奢望“回乡种地”让农民情何以堪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07: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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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检方近日解密原深圳市龙岗区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落马全过程。这位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贪官在狱中忏悔道:“我如今只有两个奢望:一是求得自由之身,只要能看到蓝天绿地,回乡下种地都幸福。二是求得后悔之药,补救过去的罪过。那些非法所得就像一颗炸弹,把自己炸毁了,也把已经得到的、应当拥有的,全都炸没了。”(据1月7日《广州日报》)

  众所周知,“手莫伸,伸手必捉”。这位当年大权在握的官员,利用职权在龙岗区黄阁坑村一块土地的开发中,涉嫌收受开发商3300万元港币。为了避人耳目,尽管采取“暗度陈仓”的方法,由其弟在香港开公司,再由开发商将脏款转到该公司。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再巧妙的假象也掩盖不了犯罪的事实,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个人往往只有失去时才懂得珍惜,一个贪官只有身陷囹圄时才会渴望自由。面对死缓的判决,钟新明悔恨不已,发出“回乡下种地都幸福”的感叹。但透过这一句话,丝毫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和怜悯,恰恰相反,却再一次暴露出贪官的无知和无耻的本性。

  毋庸置疑,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营造规范公正法治环境的必由之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一个人触犯了法律,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天经地义的法理。世上没有后悔药。法律不可能为任何一个腐败分子网开一面,更不会一个贪官表现忏悔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在党纪国法面前,一个领到重刑的贪官奢望“回乡种地”,无疑是异想天开,简直是痴人说梦。那些漂亮的话语,只能是自欺欺人,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更为人们所不能接受的是,贪官在判刑后才想到“回乡种地很幸福”,其实质是对农民兄弟的一种轻视,骨子里面还是存在“官本位”的思想。按照这位贪官的这种思维,身判重刑之后,哪怕是到乡下种地都很满足。正是这样一句无耻的话,刺痛着亿万农民的心。这些官员平时高高在上,就没有想到种地是光荣的,只有到了监狱才懂得农民也幸福。贪官的言外之意,是把农民的地位放在最低层,甚至与判刑的腐败分子相提并论,好像农民兄弟也是犯了法似的,理应从事繁重的体力农活。

  事实上,社会有分工,劳动无贵贱。种田种地虽然条件艰苦、体力繁重,但却支撑着国民经济的命脉,解决着人们的温饱大事。农民是纯朴的,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全社会都要尊重农民、关心农民、支持农民。而贪官在狱中忏悔“回乡下种地都幸福”,是对农民的一种亵渎,让农民“伤不起”。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稳得住心神,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真正在为民服务中体现人生价值、感悟人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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