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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海南1月9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敖日丹)海南省临高籍符某等7名男子组成犯罪团伙,采取破坏汽车报警器的办法,疯狂盗窃各类汽车,然后将车秘密卖掉。日前,海口中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主犯符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六人被以盗窃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2年不等。
符某等7人最高学历为初中文化,多为农民或无业人员。符某2003年12月2日因犯盗窃罪、销售赃物罪被儋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王某2001年5月30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临高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符某某2006年3月2日因犯盗窃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林某1999年2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昌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5月9日因犯抢劫罪被原海南省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虽然其中多人曾因犯罪被判刑人狱,但他们却不知悔改,仍铤而走险。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12月起,符某、王某、王某某等人结成盗车团伙分别在海口市及临高县盗窃汽车,主要方法为破坏汽车报警系统,使用六角工具将车门打开后启动汽车将车盗走。盗得车辆后经谢某等人联系销卖。2008年12月2日凌晨,符某、林某及“阿东”(在逃,另案处理)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海口市秀英区,由林某和“阿东”望风,符某实施盗窃,盗走李某的长安客车一辆。2009年1月10日,他们驾驶该车至临高县调楼镇伺机盗窃时被发现,三人弃车逃跑,该车被临高县公安局查扣。经鉴定,该被盗车辆价值3.1万多元。此后的一段时间里,该团伙一度十分平静,但至2010年再次开始作案,从当年6月到10月间,连续盗窃9辆汽车,总价值达50多万元。
宣判后,符某等7人均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