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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社工为村民办事,服务“五星级”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06: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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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1-09 10:27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王俊禄

  据新华社杭州电(记者王俊禄)春节临近,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乔司镇三角村专职社工陈剑又开始忙活起来。村里几百家企业的用工需求要提前汇总,以免开春遭遇“民工荒”。像陈剑这样专职服务农村的社工在余杭有近千名。他们扎根全区188个村,提供“家门口”式的社区服务。

  三角村流动人口是本地人口的近10倍,每年经陈剑介绍实现就业的外来务工者多达四五千人。新年伊始,余杭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在国内率先提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量化标准。这意味着跟陈剑一样的992名专职社工的职责、待遇等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

  “我们村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实行‘村民事务全程代理制’,村民的建房、求学、计生、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等事务都在代理范围之内,那服务可是五星级的。”家住余杭经济开发区上环桥村的陈洪亮说。足不出村,就可享受政府公共服务,成为余杭农民的真实感受。

  2007年5月,余杭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据余杭区民政局副局长魏金阗介绍,目前余杭每个村都已建立了集管理、服务和活动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避免其“空壳化”,真正为村民办实事,余杭加强了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直接聘用,其他人员实行选聘。截至目前,全区188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共聘用社工992人。余杭区专职社工福利待遇接轨城市社工标准,由区级财政补助50%,乡(镇、街道)补助50%。这样,农村社工的年平均工资可达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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