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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市民更多使用公共交通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客运分担率,政协委员梁嘉炽、朱小蔚、崔虹联合提交提案《关于降低市民出行成本,提高城市公交出行率的建议》,当中建议广州可试行推广“购物积分乘车抵免”,市民在商店、酒楼消费,可得到抵免优惠充值卡,用于公共交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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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在提案中还为此建议作了简单的计算,若规定每消费100元积1分,积10分可在乘公共交通时抵免50元车费,则一年可为市民抵免车费67亿元,可吸引公交出行447万人次。
事实上,这个想法在日本大阪已经有试行,根据媒体报道,大阪的一些商场、餐厅安装有一种“Shop de Point”系统,它的意思是“购物积分店”。人们用一种名为PiTaPa的充值卡在这些店里消费就能获得积分,而这些积分可以在乘车时用于抵免车费。具体做法是,消费者在零售店每刷卡100日元至少积1分,每积500分就可在乘坐公共交通时抵免50日元的车费。
对于这个提案,网友不少网友支持,“@_____陳先生”觉得同样的钱以前只是消费,现在还可以享受搭车优惠,他觉得“都唔错啊”;但“@洋的虹姐”则觉得不公平,因为“一部分人不常去或不去消费那就享受不了这份待遇了”;而“@FesonTong”则认为先完善公交设施再说吧。
对于“购物积分乘车抵免”这个idea,您怎么看待呢?您支持这个提案吗?您认为可吸引更多人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吗?欢迎在这里或在广州日报官方微博上留言表达自己的意见,有代表性的意见将刊登在广州日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