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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设计标准:小区应设有幼儿园、小学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0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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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重庆市城乡建委获悉:重庆市《公共租赁房设计标准》日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审核,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要求,重庆公租房建设标准遵循公交支撑、职住平衡、配套完善、环境宜居的原则。其中,公租房项目的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为3.5―4.0;绿地率不能低于30%。

  停车位的配建标准方面,住宅按100平方米0.34辆配置,商业按每100平方米1辆配置;除商业外其他公共建筑,每100平方米按0.7辆配置。公租房项目要设置公交首末站,1万人居住的公租房小区,公交首末站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公租房小区应设有幼儿园、小学,让居民子女就近入学。幼儿园规模每处不大于18个班,小学的规模为24―60个班。(记者 刘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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