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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小情人”无罪 北大秦教授谅解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15: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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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北大教授指控情人敲诈30万案”又有新进展。昨天,该案被告人小丽(化名)的代理律师透露,在案件历经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日前检察院对小丽作出不起诉决定,身陷囹圄8个多月的小丽无罪获释。

  纳西族女孩小丽原是云南省丽江市一所高中的学生。2009年,当时年仅20岁的小丽结识了比她大26岁、只身前来丽江旅游的北京大学教授秦某,两人相谈甚欢,当晚便确定了情侣关系。随后小丽数次来京,在宾馆或秦某家里与其幽会,还在一次回程途中烫伤双脚,与当年高考失之交臂。

  2011年4月22日,小丽在要求秦某兑现帮其到北京上大学的诺言未果后,提出让秦某给其30万元,否则将曝光情人关系,并会找自己的彝族男同学持枪杀教授全家。未料秦某将这一情节用手机录音并报警,随后小丽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逮捕。案件披露后,秦某本人也被北大停职。

  昨天,小丽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许昔龙律师透露,海淀检察院在历经二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后,于2011年12月3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被羁押了8个多月的小丽被无罪释放。

  许律师认为,在这场感情纠葛中,小丽和秦某的关系无论身份、年纪、阅历都是不对等的,小丽处于弱势一方。小丽出于绝望和愤怒,才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对秦某进行了口头威胁,但是这属于情急之下的临时起意。事后,秦教授对小丽的行为予以了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求情书。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出发,小丽的行为不宜以犯罪论处,也最终获得检察机关谅解。

  作者: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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