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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及“两院”工作报告。 乐洵、靳军、王雁、李浩、晓辉摄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赢得了人大代表的热烈掌声。靳军摄
本报讯(记者梁馨月)1月7日,参加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报告进行了客观评价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田志革、王秀华等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去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2012年工作安排重点突出,要求具体,体现了创新性、前瞻性、务实性。“两院”报告全面反映了一年来“两院”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果,查找问题客观准确,谋划今年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白长鸿、郑成亮等代表认为,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注重管用有效,体现地方特色,完成了立法工作任务,发挥了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改善民生的监督、城市建设管理以及生态环境整治的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认真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对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进行审议,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保证和促进了全市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代表工作创新,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得越来越好;加强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代表反映集中、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得到推进和解决。对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代表们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在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上务求新作为,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务求新突破,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务求新进步,通过不断完善立法体系,力争在化解民生难题方面有新成果。
代表们还认为,2011年,“两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服务大局这一中心,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提高了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沈阳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代表们建议,在2012年工作中,“两院”要在高质量、高效率办案方面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针对沈阳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沈阳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