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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最大贩毒品案一审宣判 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1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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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浙江1月7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汪佳)昨天下午,浙江省衢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中,唐伟星和郑林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的李勇军、陈凌清和徐涛分别以相同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七年。另一名被告人吴某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据悉,该案涉案冰毒数量达到达6240余克,为衢州市迄今为止涉案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贩毒案件。

  据了解,这是一个以衢州本地人为首的贩毒链条。唐伟星今年38岁,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脱逃罪、敲诈勒索罪等多次被判刑,2005年刑满释放。另一被告郑林27岁,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2007年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查明,唐伟星通过亲自前往或银行转帐方式从四川成都等地以每克200-300元的价格采购、运输大量冰毒到衢州,再以每克300-400元的价格分销给郑林,交易地点经常变换,按宾馆、租住户、茶吧、车上、路边均成为交易地点,且均为现金交易。郑林将购买的冰毒大肆销售。李勇军、陈凌清是郑林的主要下家,且两人是男女朋友,李勇军负责进货和出货,陈凌清负责账目管理。而徐涛则是要勇军和陈凌清雇佣负责送货的“马仔”,并取得一定的报酬。吴某也偶尔替李勇军、陈凌清送过货。在这个毒品链条上,每次贩销的数量多达数百克、交易金额几十万元,毒品流往衢州各个县市区。

  另据查明,为了掩护贩毒,唐伟星还从四川购得一支仿64手枪和10发子弹。2010年8月31日,唐伟星在前往提货中被警方抓获。警方当场缴获子弹7发、毒资3万余元、冰毒近400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至2010年8月间,被告人唐伟星贩卖冰毒共计6240余克,且武装掩护贩毒。郑林贩卖冰毒共计3886克。

  法院据此认为,唐伟星等6人均犯贩卖毒品罪,并依情节轻重,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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