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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天津1月6日电 6日下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许云鹤与被上诉人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次庭审是第二次开庭审理,继续进行法庭事实调查。上诉人许云鹤及其代理律师和被上诉人王秀芝的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次庭审过程中,合议庭首先宣读了对王秀芝主治医师的调查笔录,上诉方与被上诉方各自发表了质证意见。随后,合议庭组织双方对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进行核查,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之后合议庭向双方送达并全文宣读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交由双方当庭进行质证。鉴定机构代表依法出庭接受了双方的质询,就意见书中涉及的检验方法、鉴定意见的分析说明等技术问题回答了双方的询问。双方围绕该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充分质证。随后,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事件回放
2009年10月21日,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遇到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的王秀芝老人倒地受伤,许云鹤停车实施救助。王老太被医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等。由于没有有效的人证、物证,到底是撞人还是扶人,真相扑朔迷离。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一审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余元。这一判决引发网民强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