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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调整工伤保险政策 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0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Xinhua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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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社局昨天宣布,本市全面调整了工伤保险政策,工伤认定只能移送一次,严禁区县间踢皮球;单位不举证可单方面认定;防止单位拖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增加1至6个月。本市还将公务员正式纳入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

  关键词

  伤残补助

  单位支出少 职工得到多

  本市规定并相应提高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相关待遇标准。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过去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同时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新政决定,今后用人单位只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可,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虽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补助变少了,但实际工伤职工拿到手中的补助却增加了。加上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共获得为6至3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增加最多的是五级伤残,由原来的30个增加到36个月。

  单位应支付四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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