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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月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一名在北部某初中任教的女体育老师,涉嫌多次利用指导男学生时,不但对他伸出“魔爪”,甚至在跆拳道场发生性关系。家长指控女老师利用教师职权趁机性侵儿子,要求赔偿。
这起女老师性侵男学生、家长提出“国赔”申请的案件,发生在新北市一所初中。涉嫌性侵男学生的赖姓女老师(30岁),在学校担任体育组长。赖女以前曾是跆拳道选手,和前夫育有1对儿女。但两人因为感情不睦离婚,学校则看重赖女专业,负责指导学校的跆拳道队。
遭到性侵的男学生,原本曾向赖女示爱,但赖女态度暧昧不明,对于男学生的示爱总是欲迎还拒。2010年3月22日,赖女陪男学生前往台东参加全中运,回程时搭乘男学生家长的车,赖女竟趁家长不注意时,在后座与男学生盖住毛毯,趁机伸手抚摸他的下体并替他“打手枪”,当时家长都未发现。
女教练之后更多次趁练习之时,不但在道场替男学生打手枪、口交,甚至两人还做爱,事后还要求男学生不要说出去,担心自己因此丢了饭碗,随后便刻意疏远男学生,他因此难过得一度想自杀。整个校园性侵案件的剧情发展,犹如日本女星松嶋菜菜子所主演的偶像剧“魔女的条件”剧情翻版。家长得知后,一状告上法院,提出300万“国赔”诉讼,法院判赔32万,赖女也被学校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