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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济南市民李女士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2011年10月份,她和老公在建设路附近的渔人码头酒店预订了25桌婚宴,日期定在2012年4月8日。1月4日早上,酒店方面突然打来电话,告知因为酒店大厅装修,要取消婚宴,只能退给他们定金。
李女士说,预订婚宴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交了500元定金后,酒店只给他们一张收据。酒店方面在交款金额一栏竟写了“伍元元正”。“我们不明白大厅装修怎么会这么长时间?酒店解释说,换了新老总,要求也高。我和老公很怀疑,是不是新老总觉得给我们900元一桌的价格太低了,想要反悔,所以才以此为借口。离婚礼宴请还有3个月时间,好一点的酒店几乎都已经预订满了,酒店方面如此丧失信誉的做法让我们寒心,应该给予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当时负责接待李女士夫妇的渔人码头酒店的周经理,她说,酒店大厅预计二三月份才会装修完,虽然届时还不到李女士夫妇的婚宴日期,但刚装修完的大厅内的一些设施不全,会影响婚宴的质量,只好让消费者另行选择。至于赔偿事宜,她无法做主,只能向上级领导协商。因为酒店正在装修,所有的员工都放假回家过年了,只能等大厅全部装修完后,才能退李女士定金。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中心主任王新成说,酒店的做法属于单方面违约,应该给予消费者一定赔偿。因为李女士和酒店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违约责任界定不明确,消费者只能要求酒店方面退还定金后,再赔偿同等数额的现金。王新成建议,新人预订婚宴时,一定要和酒店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好违约责任及赔付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