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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公告,2012年1月4日,公司和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就在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内投资事宜协商一致,签署了《报废汽车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该报废汽车与废钢铁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在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二期地块内,项目用地一期500亩,预留相邻二期用地200亩。项目固定投资3亿元。
项目实施主体为格林美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该项目力争最终建成年综合利用报废汽车与废钢铁30万吨、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与废钢铁综合利用基地,成为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与废钢铁的绿色循环的展示中心、环境教育基地和低碳资源化基地。
根据双方协议,丰城市人民政府应负责督促其下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以使江西格林美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合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格林美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丰城市人民政府应协助江西格林美申请并享受江西省人民政府及省属职能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有关招商引资、促进高新技术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