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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环境执法力度空前 将落实环境问责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7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社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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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拉萨1月5日电(陈香玉白少波)5日在拉萨举行的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透露,西藏将逐步落实环境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环境问题较多的地市,要约谈主要领导。

  此间会议上,分管环保的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宫蒲光总结2011年西藏环保工作时认为,2011年西藏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是为“突破之年”。

  据介绍,2011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了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闭和整改部分选矿厂的通知》,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联动审批、联合执法。

  现场披露的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里,西藏环保部门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关闭的9家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19家选矿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截至目前,要求关闭的选矿企业中有4家全面完成了关闭任务;1家完成了部分关闭任务;4家关闭工作无进展。要求限期整改的选矿企业中有6家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9家落实了停止生产(建设)要求,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4家整改工作无进展。

  数据还显示,尚有一些企业未完成关闭整改任务。宫蒲光表示,2012年,还将加大对矿山、选矿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该关的关,该罚的罚,该整改的整改,坚持原则,绝不手软”。

  会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7地(市)行署(政府)签定了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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