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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研究,李俊明同志拟调整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该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也可以通过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12380”举报网站反映。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
邮政编码:030071;
电话和传真:0351-4045211,0351-12380;
省委组织部电子邮箱:sxswzzbgbgsxx@189.cn;
“12380”举报网站:www.sx12380.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