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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绥化1月5日讯 日前,绥棱县教育局发出通报,对该县两名违规补课教师做出公开处理。
去年12月26日,绥棱县教育局、绥棱县纠风办根据群众举报获得绥棱县上集中学一教师私自组织学生补课的线索。经调查,该教师将自己所任教班级的31名学生带到家中补习化学,但尚未收取学生补课费。在调查组取证时,该教师拒不配合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绥棱县教育局近日决定:对违规补课教师及所任职的上集中学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成上集中学校长做出深刻检讨;取消违规补课教师2012年度评优和晋级资格,取消其2011年度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此前,绥棱县第五中学一教师违规参与看护学生的情况也被查实,绥棱县教育局同时对该教师及其所在学校做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以及罚款等处理。
绥棱县不久前出台了《中小学学校及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及处理办法》,重点开展对教师有偿补课违规行为进行治理,查处违纪教师和学校。为了认真贯彻“十不准”规定,刹住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风,该县还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