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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案陆续开审。在法庭上,涉嫌制售三聚氰胺混合物的被告人耿金平下跪悔罪;另一被告人高俊杰则忏悔说,要是知道“蛋白粉”会闹出人命,“打死也不会干”,并称自己3岁的女儿也喝三鹿奶粉。
被告当庭悔罪,也许有为自己减罪之嫌。但悔罪行动,至少表明良知仍未完全泯灭,更反衬出某些缺少悔意的企业,血液中道德的稀薄。
残害生命尤其是祸及幼小的孩子,无论任何时候,是罪行,也是耻辱。在法律制裁的同时,产生耻感,才有救赎的可能。
造假使毒,或许有人是因为“无知”,但更多是被暴利蒙蔽了良心。很多人制售假冒有毒食品,不会给自己孩子和家人吃。对明知有毒有害,却不惜残害生命的造假者,对“事发者”的问责法办固然可“以儆效尤”,但如果不解决“道德血液”问题,还会有人铤而走险。
在此前的阜阳“大头娃娃”事件中,一些相关责任人受到惩处,但随后的“道德建设”却几乎交了白卷。更有甚者,被问责的干部一年多后又重新上岗。三聚氰胺事件,可以说在那时已种祸。
这提醒我们,要彻底清除毒奶粉事件的遗毒,不仅要靠法律审判给予犯罪者严厉制裁,还需唤醒基本的道德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谴责别人时颇显道德义愤,对自己的失德却颇为宽宥。面对三鹿案被告之跪,不妨也想想当义利冲突时,我们自己能否坚守道德底线?
“制毒者”的当庭忏悔,以及此前责任企业主动赔偿受害患儿的行为,不妨以此作为“道德重建”的教材之一。至于悔意是否真诚,还需我们擦亮眼睛,盯紧他们以后的行动。
三鹿案一被告法庭上跪地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