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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临澧1月5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2012年1月5日,湖南省临澧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原告张某与被告欧某离婚一案的诉讼。
临澧县杨板乡青阳村村民张某与丈夫欧某婚后关系不和,常因家务琐事争吵、打闹,经双方亲友多次调解仍未好转。2011年12月31日,张某向临澧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欧某离婚,临澧法院依法受理其离婚诉讼。
欧某得知妻子起诉离婚后心生怨恨,当天晚上9时许,欧某持刀在临澧县安福镇安福大道某小区路口残忍地将张某杀死。作案后,欧某即向临澧县公安局投案自首。由于起诉离婚的妻子被杀死,临澧法院遂依法终结其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