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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日从携程网了解到,国航、南航、山东航空、吉祥航空等航空公司从今天(出票日期)起,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作调整。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40元调整为13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仍为70元不变。
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下燃油附加费仍为30元。对1月5日前已出票、乘机日期为1月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退燃油附加。对1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1月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退燃油附加。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据了解,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与煤油价格下降有关。燃油附加费的频繁浮动是自去年8月1日起实行的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月调整一次的直接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