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1月5日消息 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获悉,自今天(5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由140元降为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维持不变,仍为70元。
据介绍,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作者: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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