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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2011年在全省新农村工作表彰及经验介绍会议上,绥化市北林区永安镇正黄三村村支部书记曾凡江在会议上介绍了该村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他们的工作做法及经验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好评,该村也成为全省新农村建设中的“红旗村”。这位刚刚上任三年的村支部书记在会上动情地说:“我村之所以在村容村貌、村域经济建设等方面发生巨变,这其中主要是北林区检察院永安检察联络室推行风险提醒制度结果.
该村在新农村建设伊始,该村在村级道路改造、自来水改造、瓜果蔬菜大棚建设工作方面没有进行工程招投标,帐务管理也没有公开,农民反响很大,因此常有村民到检察联络室反映情况。
永安联络室干警深入该村了解情况后,及时发出《职务犯罪风险提醒函》。内容包括提醒对象、主要事由、涉嫌风险、法律规定和风险等级等多项内容。提醒对象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相应法律法规,告知其可能会涉嫌的职务犯罪风险节点,风险程度以及构成职务犯罪的相应标准。风险等级,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提醒对象存在轻微违纪违规行为,或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轻微瑕疵的,风险等级评为“轻度”;提醒对象存在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可能需要给予相应处分、处罚或在制度、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瑕疵的,风险等级评定为“中度”;提醒对象存在较为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涉及问题可能已经接近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或在制度、管理方面存在重大漏洞的,风险等级评定为“重度”。 提醒对象进行书面提醒的,将明确整改期限,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一个月。对逾期不改或虽经整改仍存在较大风险的,联络室将督促并在必要时将联合主管部门共同督促。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采用《检察建议书》或《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