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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4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吴勇加)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人民政府同意认定广东清远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据悉,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增加规划面积,仍为19.1274平方公里。省政府要求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履行具体土地报批手续,依法供地,切实做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