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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营运长途客运汽车线路 非法集资三千万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今日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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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构营运长途客运汽车线路

  温州一男子涉嫌非法集资三千万

  温州中院新受理多起集资诈骗案,近期将陆续开庭审理

  (浙江)温州男子王某,明知无力偿还借款,却虚构了营运长途客运汽车线路,以此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近3000万元,最终造成他人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

  昨天,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嘉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多人非法集资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9年12月间,王某明知自己没有经济偿还能力,却虚构了营运长途客运汽车线路这一事实,声称30万元每月回报一万元,以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向多人非法集资人民币2895万多元(部分款项通过他人向出资人出具字据)。

  这么一大笔钱,王某怎么花的呢?除部分赃款用于支付利息外,其余赃款主要被王某用于个人挥霍了,造成了他人经济损失1382万多元。

  2003年6月11日,王某还和南某等3人(这3人均已判)合股,在江西省南昌市成立“江西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春节前,在公司经营亏损的情况下,王克强伙同上述3人,以公司的名义,向南昌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某,借了100万元。

  随后,他们又以借款形式,从公司里挪用了这笔款项。其中,王某挪用了45万元。2008年8月10日,他归还了公司20.8万元,余款至今未还。

  温州近来新受理多起集资诈骗案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多人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集资诈骗罪。

  他还利用担任公司股东和监事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又涉嫌了挪用公款罪,应予数罪并罚。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另外,温州中院还透露,近来新受理的多起集资诈骗案件,也都将在近期陆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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