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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现招标怪相 幕后或存地方保护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1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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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在“让库”工程招标中,通过一系列手段使外地来大庆的投标人低价位没能中标,而本市的一家非此项目专业的公司却以报出的高价位中标,此怪相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本刊特派记者赴大庆市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招标怪相一 开标前2天变更招标文件

  记者在当地调查了解时,竞标人北京建工集团法人委托人杨先生告诉记者:“大庆市高新区城投公司在开标前2天才在网上发布通知,规定必须是公司法人参加竞标。这让北京城建集团和我非常为难,无疑这是给象我们这样的外地公司设置了一条我们难以实现的条件”。

  招标怪相二 开标前2天变更招标技术标准

  记者采访中见到了大庆市政府的招标文件,上面明确规定招标技术标以70分为标准。“让库”工程项目开标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而在2011年10月18日,大庆市高新区却突然发布一条信息,把“让库”工程招标技术标准提高至80分,达不到80分的标准,就按废标处理。结果,北京建工集团就在“处理”之列。另据了解,“让库”工程属于一般工程,招标技术标以70分为标准,合情、合理、合法,将招标技术标定为80分不符合规定。大庆高新区如此作为,确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之嫌。

  招标怪相三 招标价就高不就低

  大庆市政府明文要求招标要以低价中标的方式进行,以招标公司中价格最低的中标。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此次“让库”工程招标中,代表北京城建集团的杨先生在2011年10月21日,带领公司员工抬着三箱竞标材料来到招标地点,但是却连招标现场都没能进去。该公司竞标报价为1.5亿元,被拒之门外,然而,门里面的那家中标公司----大庆市建安公司的竞标报价为1.64亿元。北京建工集团的人表示:“我们报了低价,反而被开了,高价位能中标,这样的结果很怪,我们也很委屈。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是外地企业”。招标的如此行为,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与中标者有金钱交易。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大庆市高新区的相关部门,被采访人告诉记者:已经有多方记者采访调查此事,大庆市高新区的已经非常重视此事。

  一次扑朔迷离的招标行动,怪相重重。真的希望大庆市的市场能够象他们宣传的那样,是开放的,公平的。

  就此事件的相关法律问题,本刊专门咨询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张志勇律师。张律师指出,《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以上报道的情况确实存在,那么,当地的行为就有悖于《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首先,《招标投标法》第23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本案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后,过两天就开标,明显不合法。而且,变更通知不是书面送达。其次,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只有特殊工程、难度大、技术含量特别高的项目,才能提高技术标的分数。本案的招标技术分数没有必要定到80分这么高。另外,本案招标人的行为涉嫌《招标投标法》第18条规定的限制行为,即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的投标人。因此,本案的招标投标行为依法无效。

  本刊将继续关注此事件,必要时将再次调查采访,并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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