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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亮自制了一个山东省临沂市“53148办公室工作证”,证件上写明他是办公室“主任”,巧舌如簧的他凭借这个假证,以帮民办教师转公办为幌子,先后诈骗22万余元。
现年57岁的老李,是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一位民办教师。2002年,县政府根据国家《关于解决本县民办教师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根据文件规定,老李不符合转为公办教师的条件,他曾多次向上级机关反映,希望能够解决自己的转正问题。
2007年,老李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杨善亮。杨善亮谎称自己是临沂市“53148办公室主任”,认识市里很多领导,当老李将未能转正的情况告诉他时,杨善亮毫不犹豫地说他能帮忙办成。不久,杨善亮告诉老李,他在临沂市教育局工作的朋友“刘科长”和在省教育厅工作的表弟“杨处长”,均表示能办理民办教师转正。听到这个消息,老李欣喜万分。见时机成熟,杨善亮提出转正需要打点,让老李筹钱。老李没有犹豫,第二天就交给他2万元。此后,杨善亮总以种种理由要钱,每一次的花言巧语和信誓旦旦都让老李坚信不疑,甚至去银行贷款。从2007年到2010年,老李共交给杨9万多元。
2010年年底,老李多次询问转正进展,杨善亮总是推诿,但意识到拖下去不是办法。有一次去银行取钱时,他灵机一动,心想如果办一张银行卡当做老李的工资卡,每月给他存入1000元当做工资,不就能蒙混过关吗?于是,杨善亮告诉老李教育局要给他发工资,并将一张银行卡交给了老李。2011年1月,老李的卡内果真有了第一个月的“工资”,这让他觉得花9万元转正值得。但从第二个月开始,杨善亮再也没有往卡里存过钱。每次老李找他问,他总能蒙骗而过。
与老李相似,沂水县沙沟镇的张强是一位民办教师,后来又担任了村委会主任,但保留了民办教师资格。看到别的老师转正了,他心里很着急。2010年11月,张强听说杨善亮帮老李转正,就找到了他。看了张强的材料,杨善亮说没问题,称临沂市委组织部一位副部长是他的亲戚,能够帮忙。此后一段时间,杨善亮以各种理由向张强索要了13余万元,还让张强办一张工资卡把复印件交给他,再交1600元。
2011年4月22日,杨善亮给张强打电话说手续已全部办好,还需交6000元手续费,张强觉得事情有些蹊跷。第二天,他就去县人事局了解,才知民办教师转正早已停止,当即冒出一身冷汗。
经审理查明,杨善亮从2007年至2011年,虚构自己为临沂市“53148办公室主任”身份,以办理民办教师转正为名,先后诈骗22万余元,所骗款项大部分被挥霍。
近日,沂水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杨善亮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