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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采购三成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喝彩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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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称,2012年起,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月3日新京报)

  政府采购具有订单稳定、信誉好、不拖欠货款等特点,在政府采购订单中中小企业能得到多大比例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目前市场竟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想获的政府采购订单确非易事。尽管我国《采购法》第9条明确规定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然而,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在组织采购时往往喜欢大企业、洋品牌,往往在参与采购的企夜资格上设置门槛。由于以往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不明朗,导致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处于不利地位,缺乏竟争力。

  中小企业虽然规模小、缺乏实力和专业水平,但其创新能力却是大企业不可比的。加上中小企业对发展经济、缓解经济危机和促进就业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如何让中小企业拿到更多的政府采购订单?在此背景下我国出台政策,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出明确规定,对广大中小企业说是下了一场及时雨。

  《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超三成必须面向中小企业,从而从政策上加大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力度。如此大规模的采购量对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我们为政府的这一举措叫好、喝彩。当然要切实增强其可操作性,还要做好《办法》的落实、监督工作,防止出现违规现象,确保政府采购订单真正按比例向中小企业倾斜。

  许波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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