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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雨湖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0余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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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行动现场

收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红网雨湖站1月4日讯(分站记者 朱哲涵 黄民海)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有效防止烟花爆竹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过好“两节”,12月31日,湘潭雨湖区安监、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砂子岭潭衡路沿线临街门面展开“打非”行动,共查处非法经营店3处,收缴烟花爆竹共计1200余件,价值近3万元。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为雨湖区潭衡路砂子岭路段,这里是雨湖区销售烟花爆竹的集中地,沿线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网点近20家。记者注意到,在每家经营店里,以大、中、小规格不等的组合烟花居多,包括100发的财源广进、49发的开门红以及16发的花开富贵等,此外还摆满了不同响的鞭炮。经查,三个店子均无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烟花爆竹也随处堆放,给周围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执法人员当即将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收缴,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业主进行处罚。

  “元旦和春节是烟花爆竹消费的黄金期,今天主要是查处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确保两节期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后我们还将建立长效机制,严密措施防控,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经营户依法合法经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区安监局局长姚楚龙告诉记者。

  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必须要先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再到批发公司进货,最后才能合法经营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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