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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了,你需要一个男友应付家人吗?我需要钱,而如果你需要一个“男友”的话,那么我们合作吧。”昨天,淘宝网一个贵阳卖家在商品说明上打出这样一句话。以往过节是征一个男友回家交差,但现在出租“男友”回家过节已经在网上明码标价叫卖了。(1月1日《黔中早报》)
“出租男友”、“合约男友”……之前,类似字眼一直存在于影视剧中,甚至不乏浪漫色彩――因为,出租者与被出租者,大都会在荧屏中演绎一段好看的爱情故事。但在现实中,有关爱情的租售,一开始就注定了其悲剧性――因为,感情的浪漫与不确定性,与市场、价值规律是那么的风马牛不相及。如此,“出租”与“男友”的搭配,注定产生一个怪胎。
现实的悲剧性注定了“出租男友”的“难得善终”,这可算作男友出租的危机之一。在商家挖空心思寻找商机,而一些“需要钱”的人挖空心思自我兜售的背景下,“男友出租”终于以一种契约的严肃姿态,明码标价地出现在了市场中。这背后,本就有着现代人在感情、信任问题上的诸多失落,可见在距离越来越近的背景下,心灵与心灵却是越来越远。而在“男友出租”的尝试结束之后,难道不是感情的进一步失落,心灵危机的进一步深化?
更重要的,抛却这种情感失落不说,“男友出租”里可能潜藏着的诸多具象的危机,也不可不察。
首先,对于出租者来说,你不知道将要租来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人不是物,人性的复杂与纷繁,不像物品属性那么一目了然与规范可控,如果租来的男友见色起意或者见财起意,对于租客本身,都是一种威胁。更何况,还有拉手、接吻、订婚、陪婚、试婚、举行婚礼等非常规项目,在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没有系统的行业监督之前,很有必要好好忖度一下个中利害,不能为了出租男友而“引狼入室”。
其次,既然是一种基于买卖关系的商业行为,就应该防止欺诈的发生。即便是没有灵性的物,商家也可能让其七十二变,最终成为圈钱、骗钱的工具,更何况是商家这边“发往”买家的、活生生的人,这中间会不会有合谋?价格与价值不对等?这都是需要谨慎思虑的问题。
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物质生产与流通的极大便捷。也许,在将来,真的会有法律规范下的“男友出租”,毕竟,服务也是流通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法律法规没有健全,“男友出租”尚缺乏操作性、属于小概率事件的当下,还是应该慎之又慎。而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也应该着手审查这一做法,尽快制定出相关规范,保障这个市场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