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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瞧瞧,你属不属于这3类供应对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14: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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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南湖新城效果图。

  本报聊城1月3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迪) 日前,备受关注的《聊城市城区政府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出台。根据规定,限价房的供应对象为具有聊城市户籍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和进城务工经商家庭。

  据介绍,政府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按政府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并严格执行政府定向销售政策的特定商品住房。2011年,市政府在南湖新城建设了政府限价商品住房19万平方米。

  根据暂行办法,政府限价商品住房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大小在85平方米以内。预售基准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住建委等相关部门,以项目的综合开发成本及合理利润为基础,根据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的20%以上比例下浮确定,报政府批准后执行。预售基准价格与销售基准价格的调节比例控制在5%之内。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已确定的基准价格,按照住房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府批准的基准价格。

  政府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具有聊城市户籍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和进城务工经商家庭。提出政府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的家庭必须持有婚姻证明;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需年满35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学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及家庭年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等须符合政府当年公布的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会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入围者持相关凭证和资料选房;入围者放弃选购住房的,按照顺序递补。

  □头条相关 限价房5年内 不能买卖

  根据暂行办法,已购买限价房的家庭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出租和转借,也不得购买其他住房。

  购买政府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要按照配售政府限价商品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其中,政府出资额为土地出让金减让、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额之和。

  在申请购买政府限价商品住房之日前3年内,因继承、出售、赠与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转移给他人,且转移住房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之和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或者申请人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两年的不得申请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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