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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以5000元低价购得一辆红色比亚迪轿车,随后其将车架号磨损,全车重新喷漆为白色并安装了套牌牌照供自己使用。未料,他驾驶该车还不满三个月即被交警查获归案。日前,南开区法院经审理,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1年6月,家住本市东丽区的无业男青年李某通过网上联系后,来到北辰区某制药厂路边,从两名男子手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5000元价格,购得一辆无牌照、无购车手续的红色比亚迪F3型轿车(依法鉴定价值5.1万余元)。李某购得此车后,将车架号磨损,全车重新喷漆为白色,并安装了套牌牌照后自己使用。2011年9月初,该车被公安交警发现,并依法查扣。后李某被查获归案,被扣缴车辆已依法发还。(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