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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可异地缴纳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3日 2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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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京1月2日电(记者王骏勇)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获悉,作为便民服务措施之一,自2012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内交通违法罚款将通过江苏银行等三大银行实现异地缴纳,4500个银行网点将提供缴纳服务。

  据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江苏原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由各市分别执行,确定的缴纳银行也不同,给驾驶人员带来不便。作为江苏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群众二十条措施之一,全省改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收缴工作已初步完成,今后全省将实行统一罚款代收银行、统一运行管理平台、统一罚款票据管理、统一罚款收缴监管的“四统一”。

  经过调研,江苏省财政厅、公安厅最终确定中国农业银行江苏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分行、江苏银行三家金融机构统一代收全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三家代收银行遍布城乡的所有营业网点全面开放代收业务,总数达到4500余个。道路交通违法当事人不仅可以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缴纳罚款,也可以就近在全省三家代收银行任一网点缴纳。

  此外,交通违法当事人可在代收银行任一网点同时缴纳本地、异地现场和非现场(即电子监控曝光)普通道路和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难、缴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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