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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男友提出分手后,40岁的张莉梅并不甘心,经常纠缠,并持刀将男友的现任女友白某砍伤。记者昨天获悉,张莉梅被海淀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8年11月,相恋5年的男友熊某向张莉梅提出分手,但张莉梅仍不断纠缠熊某见面。一个偶然的机会,张莉梅发现熊某与20岁的白某相恋,于是对白某怀恨在心。2008年12月20日晚上,张莉梅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来到白某的暂住地,不断敲门、拍窗要求进屋,称要与熊某说几句话。不堪打扰的白某打开屋门,张莉梅进屋后便从包内掏出菜刀向白某颈部砍去。经鉴定,白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2009年2月7日,张莉梅得知熊某回家探亲,再次找到熊某父母家,对熊某辱骂、威胁。熊某报警后,张莉梅被公安机关抓获。张莉梅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公安机关又于去年11月28日在广州火车站将其抓获。张莉梅到案后赔偿被害人白某8000元,白某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莉梅持刀砍伤被害人颈部,意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张莉梅已赔偿被害人白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