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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育儿津贴:台当局与市府补贴“二选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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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社会局31日表示,台北市自2011年元旦开办育儿津贴,台当局则预定于2012年元旦起开办“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2012年起台北市2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可择优择一申请。

  社会局表示,“内政部”的“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资格为2岁以下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家照顾儿童,未能就业,且最近1年经税捐稽征机关核定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者,每童每月可领2500元(新台币,下同)补助;中低收入户及低收入户儿童,每月则领4000元至5000元不等(含原领儿童生活补助费)。

  开办初期有半年缓冲期,只要在2012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且经审核符合请领资格者,可追溯自符合资格当月核发,最多可追溯到101年1月。

  社会局提醒,“台北市育儿津贴”与“内政部”的“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在申请年纪、设籍条件、父母一方未就业限制及补助金额皆不同,且“内政部”的“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不得与“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保母托育费用”重复请领,台北市育儿津贴则可。

  为便利民众申办,台北市社会局将“台北市育儿津贴”与“内政部”的“父母未就业家庭育儿津贴”整合为单一申请制,2012年1月1日起,民众可向儿童户籍地区公所申请,如有疑问可电洽台北市民热线。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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