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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讯 假身份证当“挡箭牌”,谎称与承建商一起承包工程,开空头支票后逃匿——男子汪小华(化名)凭“三部曲”,骗得物资公司60余万元的钢材后逃之夭夭。但法网恢恢,汪小华最终落网。昨日,记者从汉阳检察院获悉,汪小华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12年,“帮助”他行骗的,是假名字“汪大华”。
签合同拉走钢材
开出28万余元的空头支票
2008年6月的一天,拿着客户汪大华开具的总额28万余元的支票,武汉某公司的龙某开心地到银行兑现,但被告知“对方账户余额不足”。焦急的龙某立即打电话给汪大华,不料对方已关机。龙某一下醒悟:自己被汪大华骗了!
还是在约一年半之前,龙某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汪大华,正和一承建商王某合作承包东西湖一工地的工程,急需一大批钢材。龙某高兴之余,还有些疑虑。很快,汪大华约其见面,并邀请他到“承建”的工地考察。现场查看后,龙某的疑虑打消了。因对方称“工地急需钢材”,龙某于2006年11月8日与汪大华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
此后,龙某先后四次运送钢材共计104.816吨到工地,价值348505.37元,所有钢材都由汪大华签收。在最初的一批货送到后,汪大华爽快地向龙某支付现金6万元,同时开出28万余元的支票用于支付剩余货款。
案发后仍继续骗钢材
虚假身份成行骗“挡箭牌”
警方接龙某报警后,立即查找汪大华的户籍信息,却无法查到。后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这个“汪大华”真名叫汪小华,今年47岁。1994年,他通过其他途径,以儿时名字“汪大华”办了张假身份证。
正当警方侦办龙某被骗案时,汪小华再次如法炮制骗局——2010年1月,他骗得一物资公司负责人的信任,以汪大华的名字签订合同“买进”一大批钢材,之后开出近40万元的空头支票以“支付”货款。
今年2月23日,逃匿的汪小华被抓获归案,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汪小华两次共骗取价值60余万元的钢材,构成合同诈骗罪。(见习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张汉舟、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