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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对食品安全"连带追责" 试行办法明年一季度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13: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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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

  相关试行办法明年一季度出台

  华龙网讯 (记者 吴刚 实习生阳炆杉)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获悉,由工商部门起草的《重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连带追究试行办法》已报呈市政府,预计明年一季度可出台并正式施行。

  市领导胡健康、吴刚、吴家农出席会议。

  所谓对食品安全责任进行“连带追究”,就是将食品安全的监管范围,从违法企业或单一品种的个案制裁,延伸至加工、运输、销售等整个产业链,甚至整个行业和区域。“连带追究”主要包括主体连带、商品同源同质性连带、区域连带等方式。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若发现某牛奶企业旗下的某一品牌奶源出了问题,则可能追责到该牛奶企业旗下的其他品牌,以及涉及该问题奶源的其他牛奶企业,甚至是整个地区的牛奶产业,包括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

  据介绍,为避免“连带”被滥用,启动“连带追究”必须符合审慎原则,这也是本次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另外,除了刚性的连带规定以外,企业还可以采用柔性的救济手段,如出示权威鉴定报告,证明自己与被追究事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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